民刑事訴訟
黃柏榮主持律師於2020年3月創立定恆法律事務所,取名「定恆」係因「定」有準確、穩固之意;「恆」取材自東漢文學家崔瑗,曾在著作《座右銘》中寫道:「行之苟有恆,久久自芬芳。」「恆」則為長久不變,而這也正是定恆事務所創立的理念,與核心價值。我們堅持以誠信與專業的態度,給予客戶正確的法律建議,提供完善而高品質的服務,必能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。截至2025年8月止,本所總部設立臺北,並在桃園、高雄、臺東均設立分所,均由黃柏榮律師獨資經營,所經手案件金額高達300億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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